【港區國安法】首違國安法案續審 專家指叫喊光時口號者與梁天琦理解相同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7/06 13:47

最後更新: 2021/07/06 16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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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今續作供。 (陳靜儀攝)

24歲青年唐英傑去年涉駕駛插上了「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」旗幟的電單車,並涉撞向警員,唐首被控違國安法今(6日)於高等法院續審。控方專家證人,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供稱,認為所有手持、叫喊、使用「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」的人,對口號的理解,在正常情況下都是與口號創作人梁天琦的理解相同。

辯方資深大律師郭兆銘盤問劉智鵬時指出,被告中一至中三的中史成績都是不合格及僅僅合格,中四以後被告便沒有修讀中史;中一至中五中國語文的成績則是不合格及僅僅合格。

辯方問及劉是否認為如獲取如此成績的人,會像梁天琦同樣理解口號字詞的歷史意思,劉回答指不相信梁或被告需要深厚的歷史訓練才能理解,相關字都是日常使用的漢語字詞。

劉又指,創立「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」的梁天琦在香港長大,接受本地中學及大學教育,曾修讀中國語文科及中史,而在梁選舉造勢大會上的聽眾,大部分都是在香港接受教育,同樣用廣東話溝通,故梁是假設在場人士都理解該口號意思。

辯方問及劉是否認為所有手持、叫喊、使用「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」的人,對口號的理解都是與梁的理解相同,劉指在正常情況下是相同,若沒有其他證據或條件考慮下,基於相關字詞的約定俗成的意思,劉認為所有叫喊該口號、揮動口號旗幟的人的理解都是相同的。

劉在辯方盤問下表示,2019 年7月27日陪同嶺南大學校長等人前往朗屏站,他指知悉當時有「光復元朗」集會,但不知道舉辦集會的原因。

劉強調自己並無參與該集會,他到場的原因是關心現場的學生,擔心他們身處人群中會受到影響。辯方問及劉是否認為「光復元朗」意思是將元朗分離出去,劉回答並不知道主辦方的立場,因不知道在什麼語境下提及相關字詞。但劉補充,「光復」本身詞義,不會因為他不了解相關背景而有所改變。

聆訊明(7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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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卓欣